黄金

怎样藏金于民

  我们知道,黄金储备与外汇储备、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特别提款权份额共同组成了一个国家的国际储备,承担着抵御国际金融风险的职能。

  世界黄金协会公布的统计资料表明,各国央行的平均黄金储备量约为储备资产的11.2%,欧洲央行是27.4%,美国约为75.1%。而我国央行公布的黄金储备量占我国总储备资产的比例仅为1.4%,共计600吨(见表2-1)。随着近来国际金价高企,美元贬值,特别是人民币汇率改革之后,在国家储备资产中提高黄金储备的呼声正趋于高涨。由于黄金储备过低不利于我国应对风云变幻的国际金融动荡,不利于应对美国经济降温和美元贬值等原因产生的影响,也不利于我国在亚洲区域货币构想中的地位。最新的调查统计表明,我国民间黄金储量大约有4000吨,加上中央储备的600吨,人均占有量仅为3.5克,与国际人均占有量相比,还是要低很多。

  央行提出藏汇于民的政策意见,其含义是从国家持有外汇为主到逐渐放宽持有和使用外汇的政策限制,让民间更多地持有外汇。为此,人民银行已经采取了放宽企业开立外汇账户、放宽企业境外投资用汇等一系列政策措施。但现在有一种观点觉得,在人民币升值预期下,持外币资产对国内民众和企业吸引力较低,加之外汇避险工具少,使得藏汇于民并不容易实现。而事实上,选择黄金产品解决外汇问题是一个较好的切入点,现在中国通过黄金产品,以藏金于民协助落实藏汇于民的条件也已经较为成熟可行。

  由此可见,用外汇储备按照国内黄金供需缺口,有计划、有策略地在国际市场进行黄金交易,通过满足国内黄金需求,在实现藏金于民的同时推动藏汇于民,有着厚实的现实基础且潜力巨大。

  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中国人民银行自2003年4月起停止执行黄金白银行政审批项目:黄金的问题交给黄金市场自己解决。而上海黄金交易所自2001年成立以来,交易量逐年上升,2005年成交量年比提升36%至906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