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黄金法》关于规范黄金生产的规定

  黄金生产主要涉及到投资政策。黄金投资政策可借鉴国际上的黄金贷款政策(即借金还金)。对金矿开发的投资可采用借黄金还黄金的方式,这样利息很低,一般只有2%左右。也可以采用预售黄金的办法,先拿资金搞矿山建设,待投产后再以黄金抵扣。

  另外,为了要保持黄金产量的稳步增长,黄金企业必须每年投入一定的资金,进行扩大再生产。但是金矿企业具有较大的风险,投入的资金不一定都有回报。如果企业有短期行为,那么企业扩大再生产投入的资金就得不到保证,长期下去,黄金产量很难保证增加。为了防止这种情况发生,应尽快制订按黄金交售量提取黄金生产发展基金的政策。这种作法在国际上已有先例,如美国规定矿山企业可从矿山销售收入中提取15%作为资源衰减的补偿费,用于新资源的勘探开发。这一政策抓住了黄金矿山生存发展的关键。黄金生产是一种资源型生产,黄金矿山存在着一个客观的寿命周期,因此不断增加新的地质资源,便成了黄金矿山生存发展的关键。这一政策值得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