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金

黄金市场建设之初应重点抓好哪些工作?

  根据以上主要世界黄金市场的特点分析,我认为,我国的黄金市场应该建成既有特色又不重复其它市场的黄金市场。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中国黄金市场应该成为加工、贸易、清算中心,并且从黄金市场建设之初就给予规划和培育。因此,重点应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1、实施现货期货双轨运行机制。从世界主要黄金市场分析,苏黎世黄金市场侧重于黄金现货交易,纽约黄金市场侧重于黄金期货交易,伦敦黄金市场实际上是结算中心。中国黄金市场可开辟黄金现货、期货双轨运行机制。这样做的理由是:其一,中国是个产金大国,黄金产量居世界第五位,同时又是黄金消费大国,黄金需求量居世界第三,这种供需双全优势,是其它市场无法比拟的。我们利用这种优势,发展黄金市场交易,就要促使交易品种多样化,交易方式多元化。其二,利用时区上的优势。我国黄金交易所设在上海,上海与香港地理位置处在同一时区上,我国可以利用香港黄金市场在国际上的影响,衔接伦敦、苏黎世和纽约市场,使黄金投资者在24小时内利用不同交易方式都可以买卖黄金。

  2、实施精炼、加工及销售于一体。中国黄金市场不应该是单一的销售市场,而应该是精炼、加工及销售于一体的市场。上海是我国工业最发达的地区,生产门类齐全,技术力量雄厚,并有专业冶炼黄金的工厂和专业回收黄金进行加工的企业,完全能承担起黄金精炼、加工及销售的重任。我国施行这项战略措施,有利于中国黄金市场在国际上占有重要地位。从世界主要黄金市场的黄金来源看,伦敦、苏黎世的黄金依赖南非和原苏联进口。纽约黄金产量虽居世界前列,但在精炼、加工花式品种方面略逊于其它市场,因为纽约主要经营期货交易。我国黄金蕴藏量丰富,关键要建立一套从采掘、冶炼、精炼、加工到销售的管理体制和发展机制,使中国黄金市场在国际上更富有特色。

  3、发展黄金商品转口贸易。我国黄金市场既具备了精炼、加工及销售的功能,又拥有发达的海陆空运输能力,再加上与香港的优势互补,我国发展黄金商品转口贸易是有基础的。香港金币交易兴旺,因为香港是自由港,没有外汇管制,税率又低,因此转口黄金商品交易量大。据香港经济年鉴统计,1988年、1992年、19%年香港黄金市场进口黄金分别为460.1吨、339.7吨、217.5吨,经加工后金币再转口东南亚地区,使香港地区成为黄金集散中心。如果上海黄金市场与香港黄金市场联手,发展一部分黄金商品转口贸易,将有利于拓展市场空间,有利于黄金市场国际化,更有利于中国黄金市场在国际上确立它的重要地位。•

  4、创建东亚地区黄金清算中心。中国黄金市场建立后,应努力创建成东亚地区黄金清算中心。目前欧美地区已具有机构完备、相当规模的清算中心。而东亚地区尚无权威的清算机构。我国黄金市场建立后可在这方面作出努力,我国完全有这方面的能力与条件。首先,作为清算中心要有实力雄厚的物质基础,即实物黄金。我国已探明的黄金蕴藏量居世界第二位,年产黄金200吨左右,并有逐年递增趋势。其次,作为清算中心要有较大的需求交易量。我国工业企业使用金银的单位多达千余家,黄金需求量居世界第三,这比伦敦、苏黎世黄金市场更具有吸引力。再次,我国在30年代就形成了具有一定规模和影响的远东地区黄金市场,具有丰富的历史经验。最后,上海是我国的金融中心,金融机构完备,金融业务交易量大,金融服务具有网络基础,这些都为建立东亚地区黄金清算中心创造了条件。

  5、健全黄金法律体系。黄金市场开放,法律必须先行。因为黄金市场在其它金融市场中占据一定的地位,并和这些市场具有联动效应,没有严格的法律保障,将对其它市场产生负面效应。开放黄金市场,首先要废止198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金银管理条例》及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制定的禁止黄金在市场流通和出人境的法规、法令。其次要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黄金法》,规范黄金的勘探、冶炼、生产、流通和销售等活动,还要制定《黄金交易条例》,规定黄金在市场上交易的规则和方式等。第三,要修改刑法、民法等相关法律的有关条文,使之与《中华人民共和国黄金法》等配套,同时还要制定其他一些相关法规,制定交易所内部管理制度,会员规则等。只有明确执法主体,严格执法,中国黄金市场才能在健全的法制保障下健康发展。

  这一阶段中国黄金市场的发展,应先在上海建立黄金交易所,然后向沿海经济发达城市如广州、深圳等地延伸,并建立几个区域黄金交易中心,再向内地中心城市辐射,使黄金交易在全国范围内初具规模。上海黄金市场初具规模后,将面临加人世界贸易组织,全面走向国际市场、向世界开放市场的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