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金

近代中国的黄金市场情况如何?近代中国的黄金市场的特点有哪些?给现代的黄金市场打下哪些基础?

  近代中国的黄金市场

  近代中国的黄金市场有,标金的投机市场,黄金的官价市场,黄金的市价市场,以及抗战结束后的黄金市场。

  鸦片战争之后,中国的货币以银为主。19世纪70年代后,世界金价不断上升,银价持续低落。金银比价的波动,引起中国黄金市场的投机活动,主要以标金投机买卖为主。标金是旧中国标准金条的简称。标金为长方形,如小砖,刻有制炼金铺名称、熔制年份、份量和“标金”字样。每条标金重约10网(16两制)。主要有上海标金。天津标金和北京标金。上海标金成色为978,每条重为漕平10阴。天津标金成色为980,重量较上海轻1.35%;北京标金成色985,重量较上海轻1.0183%。国内均有标金买卖,但以上海为主。旧上海设有专营标金买卖的金业交易所,当时金业交易所的成交数量和行情,影响到全国金融市场。当日的成交量仅次于伦敦和纽约,大于法国、日本和印度。标金买卖分现货和期货两种进行,绝大部分是期货交易。“八●一三”全面抗战后,金业交易所停业,黄金市场买卖即由金店银楼进行,仍做现货与期货。

  黄金官价市场,即是由政府管理的黄金市场,反映政府的黄金政策。1935年11月法币改革后,国民党政府对金市未加干涉,人民可持有黄金,并允许金银店业自由买卖黄金。抗战以后,国民党政府于1937年9月宣布金类兑换办法,规定凡将黄金交兑换机关兑换法币者,给予一定比例的奖励。1939年8月公布“取缔收购金类办法”,禁止黄金自由买卖。1942年7月向美国借到5亿美元,从美国购入570万两黄金,政府为鼓励黄金生产,吸收法币,回笼游资,禁止黄金自由买卖的法令废止(沦陷区除外),恢复黄金自由买卖,并于1944年9月开始举办“法币折合黄金存款”,至1945年3月,因物价上涨,黄金官价较市价约低一半,但黄金市价仍扶摇直上,最高达每两10万法币的记录。官价虽一再提高,而国家银行的黄金存款者,不但没减少,反而越来越多,最后政府不得不停止法币折合黄金存款。

  黄金的市价市场,即是银楼及私人间的交易市场,也是黑市价格的市场。1944年4月以前,黄金的市价仅有银楼业公会牌价。后来,又有钱业公会市价。黄金市价波动较官价市场变动为大。以重庆为例,1937年上半年每两黄金100元,1939年下半年为320元,1940年以后,上涨较快,1940年12月为每两1000元,1941年12月为每两2400元,1942年12月为每两5200元,1943年12月为每两14500元,1944年以后上涨更猛,2月份涨至每两25000元,那时官价也提到了24000万元,而随后市价一跃为3.1万,1945年黄金市价再次暴涨,最高达22万元左右。

  抗战结束后,1945年至1947年2月,国民党政府在黄金政策上基本上实行自由买卖的办法。1946年初,各地黄金价格上涨,大量游资涌进重庆争购黄金,重庆中国银行被迫停止黄金买卖,而后改由上海中央银行负责买卖黄金。1946年3月至1947年2月,共抛售350万两黄金,最多一天约为5吨。由于国民党政治腐败,军事上不断失败,财政危机,法币不断貶值,致使争购黄金者多,出售黄金者少。在这种危机下,1947年2月,中央银行宣布停止配售黄金,促成了2月10日的“黄金潮”爆发。黄金市价上涨突破96万大关,一天上涨几十万,且引发其他物价剧涨。国民党政府被迫放弃以黄金维持法币的政策,1947年2月公布《经济紧急措施方案》,包括禁止黄金买卖,取締黄金投机等。但黄金黑市买卖越来越烈,1948年,每两黄金为1043万元,8月为53960万元。迫于这种形势,1948年8月,国民党政府又颁布命令,规定限期收兑人民所有黄金,逾期任何人不得持有。收兑办法以每两兑200元金圆券,不在限期内兑换或存储者,其黄金一律没收。这样,全国被国民党掠走的黄金达165497万两。在全国解放前夕,国民党政府已临崩溃,黄金黑市再次复活,1948年10月31日,每两黄金达390万元,高出官价近一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