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为上海黄金交易所会员的条件
黄金交易所会员是指根据黄金、白银、铂等贵金属交易有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交易所审核批准,在交易所进行黄金、白银、铂等贵金属交易活动的企业法人。
交易所会员依其业务范围分为金融类会员、综合类会员和自营会员。金融类会员可进行自营和代理业务及批准的其他业务,综合类会员可进行自营和代理业务,自营会员可进行自营业务。
申请成为交易所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②承认交易所的章程及各项业务规则;③拥有规定限额以上的注册资本和净资产;④具有良好的信誉和经营历史,近3年内无严重违法行为记录;⑤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及完善的黄金、白银、铂等贵金属业务管理制度;⑥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必要设施;⑦认缴交易所的会员资格费和年会费;⑧中国人民银行和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