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到狗头金应该上交么
在野外走路,捡到一块黄澄澄的金子,这恐怕是很多人儿时有过的梦想。这概率,比买彩票中千万元大奖还要低。但以世界之大,再小的概率也可能在某些人身上发生。这不,无数人梦想过的童话般的运气,在新疆一位牧民身上降临了,但是这归属问题又有疑问了,下面小编为大家介绍下捡到狗头金应该上交么。
捡到狗头金应该上交么:按拾金不昧原则,该归失主。可它没有失主啊,更准确点说,它原属于无主资产。有人就不同意了,说应该归国有,因为先前,一些地方的民众发现乌木,捡到青铜剑、黄龙玉及某些珍贵矿石之后,就被当地政府收归国有。
既如此,黄金也不能例外,因为《民法通则》第七十九条规定: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隐藏物,归国家所有。《矿产资源法》第三条也规定: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
按这说法,这位牧民就不能高兴得太早了,拾金没有失主也得交给国家,再由有关部门给予一定奖励。
就如去年10月,陕西丹凤县小伙李磊在工地上黏土堆里捡了把青铜剑,交给文物部门获奖500元。2012年,彭州农民吴高亮挖掘出价值2000万元的乌木,收归国有后获奖7万元。
也就是说,这位牧民捡到硕大的狗头黄金,看上去类似中了双色球的一等奖,实则只是三等奖或四等奖。看来,梦想捡到金子的人,其实梦想本身就大打了折扣。也就是说,与其做捡到金子的梦,还不如去摸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