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金

国际黄金组织介绍

  黄金自古以来就是货币。形成世界经济体系以后,黄金是国际货币。1976年,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在牙买加首都金斯敦召开的会议上决定,废除黄金官价,用特别提款权逐步代替黄金作为国际货币制度的主要储备资产,宣布黄金非货币化。但是从那以后,黄金仍然被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作为国际储备资产、价值的最终储藏手段。在通货膨胀严重、政治经济危机时期,黄金的价值更会增加。

  国际黄金组织可根据其性质、作用、交易类型和交易方式、交易管制程度和交割形式等作不同的分类。

  (1)按其性质和对整个世界黄金交易的影响程度,可分为主导性组织和区域性组织。

  A。主导性组织。是指其价格的形成及交易量的变化对其他黄金组织起主导性作用的组织。这类组织主要有伦敦、纽约、苏黎世、芝加哥、香港等。

  B。区域性组织。主要指交易规模有限,且大多集中在本地区并对整个世界组织影响不很大的组织。这类组织主要有巴黎、法兰克福、布鲁塞尔、卢森堡、新加坡、东京等。

  (2)按交易类型和交易方式的不同,可分为现货交易和期货交易。

  所谓现货交易,是指交易双方成交后两个营业日内交割的一种交易方式。在同业间通过电话联系进行交易的欧洲型组织,如伦敦、苏黎世等是以现货交易为主;设有具体交易场所的美国型组织,如纽约、芝加哥、香港等,是以期货交易为主。

  由于国际黄金价格交易及其类型上的差异,黄金组织又呈现着国际化的趋势,因而世界上就出现了两大黄金集团:一个是伦敦—苏黎世集团,另一个是纽约一香港集团(包括芝加哥)。这两大集团之间的合作十分密切,共同操纵着世界黄金组织。其中伦敦金组织的作用尤为突出,至今该组织的黄金交易和黄金价格报价仍然是反映世界黄金组织的一个“晴雨表”。

  (3)按对黄金交易管理程度的不同,可分为自由交易组织和限制交易组织。

  A。自由交易组织。是指黄金可以自由输出入,居民和非居民均可自由买卖的黄金组织,如苏黎世。

  B。限制交易组织。又可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黄金的输出入一般要受管制,只准非居民自由买卖,而不准居民进行自由交易的黄金组织,如1979年10月英国撤消的全部外汇管制前的伦敦组织;另一种是对黄金的输出入实行管制,只准许居民自由买卖的国内黄金组织,如巴黎组织。但这并不意味着它同国际黄金组织没有联系,事实上黄金也可以流入,且在黄金的交易价格上是相互影响的。

  国际黄金组织职能

  (一)国际黄金组织的保值增值功能

  因为国际黄金具有很好的保值、增值功能,这样黄金就可以作为一种规避风险的工具,这和贮藏货币的功能有些类似。国际黄金组织的发展使得广大投资者增加了一种投资渠道,从而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分散了投资风险。

  (二)国际黄金组织的货币政策功能

  国际金价组织为中央银行提供了一个新的货币政策操作的工具,也就是说,央行可以通过在黄金组织上买卖黄金来调节国际储备构成以及数量,从而控制货币供给。虽然黄金组织的这个作用是有限的,但是由于其对利率和汇率的敏感性不同于其它手段,从而可以作为货币政策操作的一种对冲工具。随着黄金组织开放程度的逐步加深,它的这个功能也将慢慢显现出来。可以说,通过开放黄金组织来深化金融改革是中国的金融组织与国际接轨的一个客观要求。